题目并不是在说我自己,而是在说照片中的这位。等等,照片里明明是两位啊。的确是一位。先卖个关子。
如果你搜索one man army,一般的解释就是电影里的那种孤胆英雄,强调一个人可以灭掉一支军队。但我更喜欢它的直译,一个人即是一只军队,即这个人战斗力太强悍。这样的人,也许比一些大佬口中的“摇滚明星”程序员更厉害。摇滚明星程序员的薪水是普通程序员的好几倍,他的产出却是普通程序员的10倍甚至百倍起。虽然摇滚明星程序员已经是非常厉害,但毕竟还是服务于公司目标,而one man army程序员经常是一己之力,开天辟地。
在我印象中这种one man army级别的程序员有:
- 联合创立苹果(Apple)的沃兹(Wozniak)
- 一众3D射击游戏(doom,quake)的开山鼻祖约翰卡马克(Carmack)
- RMS(Richard Stallman)构建了整个自由软件(Libre Software)的基石:GNU hurd操作系统内核,gcc编译器,emacs编辑器,GPL license
- Linux和git的作者Linus
- 写出了FFMPEG,QEMU,TCC,LTE软基站(amarisoft)的fabrice bellard。
最近在思考openwifi(开源WiFi芯片)的一些问题的过程中,竟然无意中发现了FPGA EDA工具,开源硬件(CPU, RISC-V)领域内的一位one man army程序员。也就是图中的这位。
未完待续。